近年来,电信诈骗、账户盗刷事件频频发生,为了有效改善此类现象,早在9月30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关于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的办法将于今日正式实施。
今日凌晨,支付宝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打击电信诈骗 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的公告》,根据央行新规对部分业务做出了调整。
据悉,支付宝就本次规则调整主要针对三个业务。
第一,在支付账户管理方面,12月1日起,同一用户在支付宝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新注册账户自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未发生交易,账户可能会被暂停使用,重新认证后可再次使用;如果多个账户对应同一手机号码,且不具有合理性,支付宝将对此类账户进行告知并清理。
第二,在转账管理方面,12月1日起,使用支付宝账户转账时,单日转账笔数上限为100笔。单笔转账金额保持不变。
第三,根据9月30日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的要求,支付宝将不再为销售POS机、刷卡器终端的商户提供收款服务。
据了解,日前央行发布的《通知》中规定,自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将被分为I类、II类、III类三个等级。I类账户拥有传统银行账户所有功能,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拥有一个I类账户,II类账户和III类账户均为电子账户,主要用于支付缴费。
《通知》还规定,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时,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单日累计金额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将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确认后才可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