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风险预警】淘宝开店之化妆品专题

发布时间:2019-3-1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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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阿里妈妈化妆品准入要求  如推广特殊功效商品(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美白等)需要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批准文号。天猫和集市客户使用特殊功效均需提供资质。  二、化妆品top违规之夸大虚假描述  1、严禁出现承诺效果用语(时间+效果承诺);  2、严禁出现效果对比;  3、严禁出现100%绝对性文案。  比如:短短28天细纹、眼袋、黑...


  一、阿里妈妈化妆品准入要求


  如推广特殊功效商品(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美白等)需要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批准文号。天猫和集市客户使用特殊功效均需提供资质。


  二、化妆品top违规之夸大虚假描述


  1、严禁出现承诺效果用语(时间+效果承诺);


  2、严禁出现效果对比;


  3、严禁出现100%绝对性文案。


  比如:短短28天细纹、眼袋、黑眼圈统统跑光、10分钟痘痘马上消失、多少天达到什么效果、3天起效、7天美白、多少次见效、一瓶搞定、一套解决、一只搞定等类似文案


  化妆品类定义到商品:焕肤、祛皱,去除皱纹(去皱纹、去眼纹、妊娠纹)等去/祛纹描述,也属于夸大虚假。


  三、化妆品top违规之病症类真人演示


  口服、涂抹、注射类宝贝不得推广使用病症类真人演示图,包括但不仅限于脱发、祛斑、痤疮(包括黑头、青春痘)、廯病、灰指甲、银屑病、湿疹、宫颈糜烂、盆腔炎、牛皮癣(银屑病)、皮炎、祛疤、疤痕修复等。


  四、化妆品top违规之丑陋不雅、负面不适


  不得推广丑陋、难看的商品或信息,不得推广含有负面话题和网络炒作等消极负面影响的商品或信息。


  五、315案例


  国家药监局:宣传“药妆”概念属违法行为


  市场上强调医学配方、有药物功效化妆品层出不穷,消费者对“药妆”品类早已不再陌生,但“药妆”这一说法在中国并不合法。2019年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在药监局官网发布了一篇政策解读公告,对“药妆”、“药妆品”、“医学护肤品”等概念重申了监管态度。指出中国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且宣传“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均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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