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官方回应遭售假商家“二清举报”事件

发布时间:2018-12-1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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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11日消息,拼多多对此前关于“一位售假商家于社交媒介表示,其曾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举报平安银行和拼多多涉嫌“二次清算”及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并获回复“做了回应。  拼多多方面表示:举报方系售假商家,其冀望将电商O2O行业在支付清算领域中普遍存在的现实状况与其售假之后的赔付事件混为一谈,逃避法律及商事约定的制裁。  事实上,拼多多方面称,相关事项此前已于2017年整改并进...


  12月11日消息,拼多多对此前关于“一位售假商家于社交媒介表示,其曾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举报平安银行和拼多多涉嫌“二次清算”及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并获回复“做了回应。


  拼多多方面表示:举报方系售假商家,其冀望将电商O2O行业在支付清算领域中普遍存在的现实状况与其售假之后的赔付事件混为一谈,逃避法律及商事约定的制裁。


  事实上,拼多多方面称,相关事项此前已于2017年整改并进行过相应信息披露。


  据了解,通常理解的“二清”是针对“一清”机构而言。“一清”机构指的是商业银行和拥有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二清”的市场普遍定义则为:平台或者大商家接入支付机构或商业银行,留存商户结算资金,并自行开展商户资金清分结算。


  根据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第2号令的第四条(http://www.gov.cn/flfg/2010-06/21/content_1632796.htm)规定,“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经特别许可的除外。”


  来源:亿邦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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